周興的“告示”
周興是唐朝武則天當朝時的一個掌管刑獄的官吏,他生性貪暴殘酷,常常隨意在法律規定之外另立刑法,因些老百姓給他起了個牛頭阿婆的外號,把他比作地獄中的牛頭鬼怪,可見對他的怨恨之情多么強烈。
而周興卻在衙門口寫了這樣的告示:被告之人,問皆稱枉;新決之后,咸息無言。
他的用意是說:凡是被告發的人,在他們被審問的時候沒有一個不說自己是冤枉的;等到把他們的頭砍下來以后,他們一個個都不再喊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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