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嘴的法官
弗雷德里克·埃德溫·史密斯(1872一1930年),英國律師和保守派政治家。
從1915年起到1919年,任代理監察長,后升為大法官。
有一次,史密斯在一起由一個盲孩做原告的案子里做被告一方的律師。
應訴法官提議把小孩抱到一張椅子上,以便陪審員能看清他,而史密斯卻考慮到這樣會引起陪審員們的同情,他反對這樣做,尊敬的法官先生。
為什么不領這小孩繞陪審臺走一圈呢?
法官指責這是不合理的建議。
史密斯不客氣地說:我是在聽了不合理的建議前提下才這樣說的。
為了讓對方不再糾纏,法官用了培根的一句話來對付年輕的律師:年輕與謹慎是一對冤家。
史密斯則反駁說:尊敬的先生,培根也說過:多嘴的法官就像一根破音叉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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